当公司实施股权转让之后,针对债务承担存在着明晰的原则。
在股权转让的进程中,倘若当时已经明确约定好债务由原股东承担,并且此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,那么就依照约定来处置债务相关事宜。

假如没有相关的约定,一般状况下,公司会凭借自身的全部资产对债务负责,而新股东仅需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度,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。
然而,要是原股东在进行股权转让之时,没有如实向受让方透露公司的债务状况,导致受让方遭受了损失,那么原股东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
反之,如果受让方在受让股权的时候,明明知晓公司存在债务却依然选择受让,在这种情况下,受让方应与原股东共同承担债务。
总之,不能单纯地觉得股权转让必然会致使债务转移,必须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形,仔细剖析和判别各方所应承担的责任。
这既保障了交易的公平性,也规避了因债务问题而引发的不必要纷争,对于公司的稳定和发展具备重要意义。